围挡施工挤路 要设便道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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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jksd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3-10-05 23:05:03 浏览次数: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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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随处可见的工地围挡并不陌生,然而许多围挡因为不符合标准,噪音、扬尘不能有效隔离,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南昌市施工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规定》将于7月15日起实行,对围挡施工进行了明确规范。新出台的《规定》还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工地的围挡上不能随便发布大型户外商业广告了。
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朝阳大桥、旧城和棚户区改造……随着南昌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工程围挡随处可见。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介绍,地铁、桥梁、隧道、排水设施、旧城改造等,城区当下在建的项目就有上百项,还不包括遍地开花的房地产项目和沿街店铺装修。 这些工程大都是露天施工,虽然施工时进行了围挡隔离,但仍有一些围挡不规范,施工产生的噪音、扬尘、渣土成为影响城区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昌城区范围内施工围挡的设置,我市制定了《南昌市施工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规定》,强化围挡的维护管理,保证使用安全,美化市容环境。 围挡影响交通应设临时便道 在不少施工现场,工地围挡并不高,而且接地部分有大缝隙,使得围挡作用大打折扣。《规定》提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牢固、整洁美观,不得中断或者留有缺口,施工线路长的围挡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设置。 施工围挡应尽量减少施工对行人、车辆通行的影响。《规定》提出,施工周期长、工程内容和范围阶段性变化明显的工程施工围挡,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及时调整施工围挡的范围。同时,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或轨道交通工程拐角处5米范围内的施工围挡,围挡上部0.8米以上部分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 施工围挡受施工条件限制,占用道路过多,严重影响交通的,应当增设施工临时便道,方便行人、车辆通行。因围挡需临时改道、变道的,应当设置指示引导标志。 围挡“个头”至少要1.8米 建设工地围挡过低,围挡对噪音、粉尘等的“阻击”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规定》明确了围挡“个头”:城市道路、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城市排水、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围挡应当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围挡须采用有砌体基础的硬质材料进行固定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临街店面装修少占人行道 市政设施维护及抢修作业施工宜采用护栏或折叠栅栏等硬质材料封闭围挡。受现场环境限制,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及移动围挡,并有专人现场值守。 临街店面装饰装修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围挡两侧可设置一处通道,不得占压损坏绿化设施,外侧不得有凸出物,尽量减少占压人行道和盲道。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围挡作业的,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在人行道部位架空不低于2.1米的“天桥”。栏杆立柱及横杆应涂有警示色,下口应进行有效封闭,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以保障过往行人安全。 工地围挡上不能打商业广告 记者采访时发现,很多围挡上都打了广告,并且以商业广告居多,那么,施工围挡能不能成为“广告墙”? 《规定》提出,围挡外立面可以设置公益广告和建设、施工单位标识,其中公益性宣传版面内容不得少于1/3。禁止利用围挡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商业广告。 《规定》禁止施工单位从事下列行为:堆放与施工无关的其他物料,搭设生活设施;利用施工围挡作为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墙体使用;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围挡,撤除安全防护设施,修复路面,并清理施工现场以及受影响的周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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