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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延期开庭申请被驳回 将申请受害人出庭
作者:tjksd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时间:2013-08-24 14:52:18  浏览次数:2431

 

    兰和:杨女士病倒“太及时了”

    “今天我们会正式向法院递交申请,让被害人杨女士以及一些其他相关人员、新的证人出庭作证。”兰和告诉记者,昨天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向法院递交了延期开庭的审理。“我们初步想法是,杨女士是必须出庭的。关于被害人出庭没有强制性规定,她可出庭可不出庭,但从目前来看,无论是从她自我保护,还是犯罪事实的指控,以及证据的查实,她完全有出庭的必要。”

    “她是被害人,也是非常重要的证人,其陈述里有几十处矛盾和错误,与事实不相符之处。包括她本人的身份信息,都是前后矛盾的。她到底是什么身份,现在有说她就是一个酒吧驻场,这些都是必须要核实的。”兰和认为,杨女士的出庭对案件审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她不出庭,很多事实查不清楚。”

    对于杨女士的病倒,兰和认为“太及时了”。“病倒是不是真实的,还有待考查。如果她病倒了,就更不应该仓促开庭了,应该等到她身体好了以后,能够出庭质证,接受面对面的调查。如果是她不出庭,就会影响到司法公正。所以我们肯定要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

    周五通知开庭“太仓促”

    对于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兰和认为“太仓促了”。“这么一个重大案件案情复杂,要相对审慎,周五下午临时通知,过于仓促。我们希望程序上做到很严谨,司法部门审慎对待。毕竟此案关系到4个未成年人,5个家庭,事关重大,影响也非常大。同时,我们这边肯定会让所有程序问题全部公开化,让这个案子放在阳关下去审理,让所有的证据瑕疵,包括一些人为操作等等,全部予以曝光。”

    “现在关键性的人物杨女士在关键时刻,准确及时地晕倒并住院,这里不排除有人为策划。”兰和质问:“到底是谁操作、指使、策划的?我们觉得有必要搞清楚。因为晕倒‘太及时’,所以不排除规避出庭作证的用意。她的律师讲‘有信心、有决心能够看到罪犯被绳之以法’,都等到这一天了,为什么及时晕倒呢?”

    兰和还提到酒吧的张某。“张某的指控和他对媒体说的完全两码事,是不是当庭质证啊?他作为关键证人,肯定应该出庭啊。所以,我们要申请一系列新的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审限”的问题,兰和认为一审有足够的时间去查明事实,“必须要把事情查清楚”。

    李在珂:申请延期开庭已被驳回

    不过,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的同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李在珂却称,没有向法院申请让被害人杨女士和酒吧经理出庭作证,甚至没有申请让相关目击证人出庭。但他向记者表示:“昨晚,我们已向海淀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但法院驳回了,回复下周三的审判如期举行。一是已依法给被告律师足够的阅卷,包括看录像及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时间;二是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快到了;三是开庭准备工作各方已经准备妥当、安排就绪了,对检察院等各方都已经通知了。”

    李在珂称自己是最早介入此案的辩护律师,其所在律所接受了此案中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委托,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庭前了解和准备工作。“有几个律师向法院提出,全程预审录像还没有看完。我们是最早接触这案子的,人抓进去不到两个小时,还没刑拘,我们就接触了,来龙去脉比较清楚。现在我们已看完相关录像,并完成辩护词等。”但为何仍要申请延期审理?李在珂表示,我们昨晚申请延期,是想把工作做得更细。“觉得有些仓促,原以为有一个月时间。”

    如何辩护 严格保密

    “做无罪辩护还是最轻辩护,我们已经定了,但开庭前要严格保密。”李在珂认为,“现在有很多矛盾点主要都在枝节上,但被害人在最主要问题上还有是有证据上印证的。现在对我们有利和不力的地方都有。逮捕时,主要犯罪事实清楚才能逮捕;不构成犯罪的,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决定,说明还是有对我们不利之处。但也有有利的地方,我们通过阅卷,无罪、最轻的线索也找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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