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骗术盯上“闲鱼们” 警惕“先多后退”是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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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jksd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12-27 15:43:12 浏览次数: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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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面对家里用了好几个年头,已经是“相看两厌”的家具、衣服、电器,不少锡城市民都会萌生一股“卖了换钱,再买新货”的想法。但是,消费危险恰恰“潜伏”在操作简单、买卖便捷的二手交易。近日,无锡市消委会就发布了消费提醒:新骗术已经盯上了“闲鱼”们,二手交易一定要警惕交易纠纷。 案件 “先多付再退款”,新骗术现江湖 从无锡市工商局12315全系统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涉及二手交易的投诉一共有6件,基本都是涉及手机交易的。“花了一定金额买来的二手手机,不是整机质量有问题,就是屏幕并非原装,总之,商品都不像交易时信誓旦旦保证得那么好”,工作人员介绍,有些“闲鱼”买到的电子产品甚至还存在商标侵权、货不对版等问题,“交易结果一点不省心”。 市民吴女士就上过一次当。她在购买二手衣物的时候,闲鱼上的信息显示,这是一件从淘宝上转卖过来的产品,但是收到货后,却发现衣服有修改过的痕迹。按照闲鱼上的交易规范,卖家应当对宝贝详情、瑕疵异常以及宝贝的维修记录进行详细真实的描述。经过投诉后,闲鱼判定卖家退款,但是卖家却失踪了。 “在闲鱼等平台类网站,虽然有相应的交易规范,并且使用受到管控的第三方支付,但仍然不时有消费纠纷发生”,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现在还出现了一种“买家多付款,卖家再退款”名义的新手段,听起来作为买家的一方市民并没有损失,还掌握着退钱与否的主动权,但实际却会被卷入金额上万的连环诈骗中。“锡城周边的城市已经出现了涉案金额高达6万元的连环骗局”,工作人员警示,本地市民一定要小心“先多后退”的陷阱诱惑。 提醒 《消法》保护力度不大,消费者“自我保护” 据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二手商品、瑕疵商品交易虽然有所涉及,但只作了比较宽泛的规定,即“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即经营者对该存在瑕疵的商品或服务在正常使用或接受时,不具备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等问题,可以免责。 但是,从12315了解到,《消法》是针对商家与个人的交易行为,并且必须要有购物凭证。而线上的二手交易,大多数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所以,对于从事线上二手闲置物品买卖的消费者来说,《消法》 对其的保护力度并不大。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闲置物品交易时,应尽量选择同城当面交易,在购买商品之前一定要确认好商品的性能和新旧程度,最好索要原始购物发票。目前,正规的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已引入了信用评价体系,也有第三方平台作为担保,交易前应多确认一些必要信息,并且尽量规避正常交易流程外的转账行为。 另据悉,二手交易中,根据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务,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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